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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日期:2016年01月12日 17:36   发布人: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关于在线申请帐号的设立: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申请人先向所在单位登记姓名和电子邮箱,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后添加到ISIS管理系统中,系统将向申请人电子邮箱发送账号激活邮件。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及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不需重新设立ISIS系统帐号,请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报。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一般为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由系统自动生成。有合作研究单位参与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然后下载打印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与申请书一起左侧装订)。

6. 我校于2016年3月7日16时关闭信息系统上传申请书的功能。鉴于信息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的申请书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申请人必须在系统关闭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二、申请材料报送 

 1. 2016年各类型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为保证我校申报书正常上报并通过形式审查,请各单位按照科技处制定的2016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进程做好院系申报时间安排工作,请务必于2016年3月7日16时前将最终PDF版本纸质申请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

2. 科技处将及时根据《指南》修订《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并及时发放给各单位。各单位在递交申请书时务必附每个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一份(不与申请书装订)

 三、申请其他事项 

1. 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程昕  李皓  谢德仁 

   联系电话:86180024  86180921  86180034 

 

                                       科技处 

                                      2016.1.12

 


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日期:2016年01月12日 17:36   发布人: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关于在线申请帐号的设立: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申请人先向所在单位登记姓名和电子邮箱,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后添加到ISIS管理系统中,系统将向申请人电子邮箱发送账号激活邮件。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及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不需重新设立ISIS系统帐号,请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报。

3.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一般为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由系统自动生成。有合作研究单位参与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然后下载打印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与申请书一起左侧装订)。

6. 我校于2016年3月7日16时关闭信息系统上传申请书的功能。鉴于信息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的申请书需要一定的处理时间,申请人必须在系统关闭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

 二、申请材料报送 

 1. 2016年各类型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为保证我校申报书正常上报并通过形式审查,请各单位按照科技处制定的2016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进程做好院系申报时间安排工作,请务必于2016年3月7日16时前将最终PDF版本纸质申请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

2. 科技处将及时根据《指南》修订《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并及时发放给各单位。各单位在递交申请书时务必附每个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一份(不与申请书装订)

 三、申请其他事项 

1. 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 系 人:程昕  李皓  谢德仁 

   联系电话:86180024  86180921  86180034 

 

                                       科技处 

                                      201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