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资助项目结题等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以及年度进展报告提交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
所有未结题的省基金各类项目均需填写2015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系统网站在线填写,(网址:http://www.sdnsf.gov.cn),不需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进展报告的填报时间: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26日16:00.
二、结题报告
(一)2012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基金各类待结题项目及2013年度立项的省博士基金项目,达到结题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科技处审核后进入网上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结题流程同上。
结题报告提交时间段: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26日16:00网上提交结题报告。
(二)请使用附件中的结题报告模板,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注意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补充完成年度进展报告的填写。
(三)网上结题评审专家评审结论反馈后,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导出纸质材料送科技处盖章。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内容要求完整、真实、规范。包含叙述研究状况的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三、信息公开与后续成果跟踪
为促进学术交流,便于社会监督,拟将省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如项目结题报告等)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未提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决算时须严格按照项目经费支出填写,保证科研经费规范使用、专款专用,并经财务、审计部门盖章后提交科技处。
(三)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省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在网站填写提交延期报告并经科技处审核后提交省科技厅。延期两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当年的省基金项目,延期三年以上的项目原则上予以终止,并至少两年不得申请省基金项目。
联 系 人:谢德仁 李 皓
联系电话:86180034 86180921
附件:结题报告模板.rar
科技处
2015.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