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提升我省高等院校应用基础领域科研水平,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实施山东省高校应用基础研究提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实施山东省高校应用基础研究提升计划,旨在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夯实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应用基础人才队伍,逐步提高全省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和水平,增强自主创新源头供给能力,推动创新体系建设。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开展以下应用基础研究工作:
1.支持高校科研人员瞄准前沿领域技术,统筹学科发展布局,推动新兴学科交叉,获得原始性创新成果;
2.支持高校科研人员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力强、渗透面广、影响大的应用基础性技术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3.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结合全省区域重点行业发展需求,着眼于提升重点行业竞争力和区域创新能力,在行业共性技术方面实现新突破。
三、申报条件
承担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且已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四、申报要求
1.提升计划项目申报不限名额,由所在高校负责推荐上报。
2.提升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结题程序,参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3.在研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英才基金和杰出青年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提升计划项目。
4.提升计划项目项目通过“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申报账号请与科技处联系获取。
5.提升计划项目参照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资助强度约20万,研究期限一栏可填写:2014年9月-2017年9月,实际执行期限以批文为准。
五、受理时间
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实行网上集中受理,我校受理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9:00至8月27日16:00,待申报书上传成功后,于8月27日16:00之前打印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送交科技处。
联系人:蒋红花 李皓
联系电话:86180024 86180921
科技处
2014.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