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获资助项目已经公布,请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对于有修改意见的项目(“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详见系统项目批准通知书附件),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电子版计划书报送截止日期前向相关科学处提出。
一、填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电子版计划书通过ISIS系统上传,项目负责人提交科技处审核,通过审核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审核通过者,请打印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无纸化项目(青年基金、重点项目、优青项目)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一并将上述材料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和纸质版计划书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为确保我校计划书提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规定以下时间节点:
1.提交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2日16点;
2.提交电子修改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16点:
3.报送纸质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16点(一式两份,无纸化项目其中一份包含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
4.科技处将统一加盖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和依托单位公章后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二、预算填报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尤其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设备费,不符合要求的计划任务书,将不予通过审核。
2.凡是填有预算金额的项目,都必须填写说明。请保证预算表与预算说明中的额度一致。
3.请给出劳务费发放标准、人数以及发放月数(发放月数请按照参加项目的月数计算)。给出会议费预算依据,会议费应按会议规模、天数预算,标准应符合财务规定。
4.研究经费栏中的“其它支出”一栏如果有预算金额,请务必在预算说明中写明具体的支出项目,不能写成“不可预见费”等笼统模糊的支出说明。
5.不可删除预算说明书中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和财务部门公章位置。
6.项目预算中不得列支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室饮用水、办公电脑、通用打印机、计算机耗材、手机费等非项目直接相关费用。
7.有合作单位的,需在预算说明书中明确任务分工和经费分配方案,合作协议书提交科技处留存。合作协议书建议作为附件扫描后上传。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和报送电子与纸质计划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联系人:李皓 程昕
联系电话:86180921 86180024
科技处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