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字[2017] 22 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 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 号的要求,请各单位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1),对所属各级重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于2017 年10 月26 日前,将自查报告、《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重点实验室调查表(附件3)书面材料加盖学院单位公章报送科技处重点建设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适时组织现场抽查。
联系人:郭鹏联系电话:80920
电子邮箱:guopeng@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科技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