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字【2017】13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提升中心发展水平,根据《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有关规定,科技厅现启动2017年度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4年前批复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014年批复建设的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评估程序
1、请各相关中心登录省科技云平台(网址: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系统将于2017年6月5日后开放),按相关说明进行注册登录,完善相关信息,并填写绩效评估材料。经主管部门在线审核后,生成中心正式绩效评估报告(格式见附件)。
2、各中心须根据要求全面、完整提报有关材料,并对绩效评估报告书中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纳入科技信用黑名单。
3、未按期报送绩效评估报告的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视为自动放弃中心资格
根据通知要求登录省科技云平台,填写绩效评估材料,生成绩效评估报告;同时总结本中心管理及建设运行中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6月15日前将绩效评估报告(纸质一式4份) 和工作总结报告(纸质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鹏电话:80920
电子信箱:guopeng@sdnu.edu.cn
科技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