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字【2016】1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通知,为进一步提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整体发展水平,推进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根据《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建设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 依据《实施意见》,要求我校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申报提质升级,各中心须填报《申请升级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2、学校鼓励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建设及学科发展情况,积极申请新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新的须填报《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项目建议书》
3、提质升级和新申请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项目,重要成果,发明专利,发表论文和专著等)
二、材料报送
请相关单位将新申请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纸质4份及电子版发至邮箱) 和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1份及电子版发至邮箱)于5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重点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郭鹏(86180920),贾元江(86180304)
科学技术处
201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