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根据《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12〕10号印发),省教育厅将对我校“十二五”立项建设的山东省高校科研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内容建设计划执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工作、经费投入及使用等情况。重点评估团队在立项建设期间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二、评估验收方式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我校山东省高校科研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进行评估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教育厅;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并视情况抽取部分团队进行现场验收。
三、评估验收要求各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要按照管理办法,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在认真自查基础上,填写《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终期评估验收表》(附件1),并根据填表说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各创新团队要对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填写《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终期评估量化表》(附件2)。
各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要认真组织,按照要求填写好相关表格,提供的证明材料务必与评估验收表所填内容相一致。
各团队请于11月28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式3份)报送科技处重点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 郭 鹏 86180920 贾元江 86180304
邮 箱: guopeng@sd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