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重点实验室:
为改进和加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管理,总结实验室建设发展成效,更好地发挥实验室创新平台作用,提升我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能力,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4年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对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的129个省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
(二)按学科(领域)对实验室分批进行绩效评估,每三年评估一个轮次。今年重点评估生物工程和医药卫生两个领域共40个实验室,我校动物抗性重点实验室参加。
(三)对10个“十二五”期间集中建设的实验室进行中期绩效评估,我校精细化学品清洁合成重点实验室参加。
(四)评选“十二五”以来实验室重大创新成就,分3类:1、基础研究重大发现; 2、核心关键技术重大突破; 3、成果转化重大成效。 129个实验室均可申报推荐参评,每个实验室不超过2类,每类限1个创新成就。(见附件)
二、评估方式
(一)年度考核采取网评方式。聘请领域专家对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评审打分。
(二)生物工程和医药卫生领域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采取初评、答辩复评和现场考察的方式。
1、初评。初评成绩为实验室2011-2013年3年年度考核成绩之和。
2、复评答辩。根据初评成绩,分别选取成绩排名较前、较后的实验室,以及10个集中建设的实验室进行复评答辩。 复评答辩采取会议集中答辩、专家评议打分的方式。初评成绩排名较前的实验室参加“优秀类”复评,成绩排名较后的实验室参加“较差类”复评,10个集中建设的实验室参加中期绩效评估。 复评包括:听取实验室工作报告(制作PPT汇报,含PPT现场展示)、质询答辩。工作报告控制在15分钟之内,重点介绍截止到2013年底三年内实验室的主要研究工作、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开放、交流与合作、运行管理以及服务区域、行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并介绍1-3项标志性研究成果(包括主要研究内容、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形成的研究成果等)。PPT现场展示包括科研用房、仪器设备、配套设施、运行管理、学术活动等内容。
3、现场考察。采取专家实地考察、评议打分的方式。包括实地考察仪器设备管理和运行情况、核实科研成果和开放情况、抽查财务和实验记录,召开实验室交流座谈会等。
(三)组织专家对“十二五”以来实验室重大创新成就申报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打分。
三、评估时间安排 6月中旬—7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估结果及应用
(一)对生物工程和医药卫生领域实验室,综合初评、复评答辩、现场考察表现,确定最终评估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较差”四个等次,予以公示。对绩效评估优秀类、良好类实验室给予省财政专项经费资助。对绩效评估、年度考核较差类实验室给予黄牌警告、直至取消省重点实验室资格。
(二)对10个集中建设的实验室,根据中期绩效评估结果,调整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额度。
(三)对评选确定的“十二五”以来实验室重大创新成就,予以公示,并给予一定奖励。
五、其他事项
1、复评答辩、现场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
2、 各实验室请于2014年6月22日前,将重大创新成就推荐申报表及附证材料复印件一式6份报科技处,过期不再受理,同时须报送电子版。
3、联系人: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处 尹承山 0531-66777033 王 晓 0531-66777035 技术支持:何忠葵0531-66777186
学校科技处 谢德仁 80034 xiedr@sdnu.edu.cn 郭 鹏 80920 guopeng@sdnu.edu.cn
科技处
2014年6月16日
附件:省实验室重大创新成就申报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