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我校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能力,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对省级重点实验室实行绩效考核、动态调整的要求,根据《山东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字[2012]163号),决定开展2018年度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及重点实验室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
1、考评范围
我校现有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十三五”高校实验室及学校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实验室。
2、考评方式
根据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由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公开考核,考评指标围绕研究水平与成果、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管理及开放运行三部分内容进行评议,并由专家组给出考评结果。
3、提交材料
各重点实验室填报实验室绩效评估基本信息表(附件1),并编印实验室2018年度报告(山东省重点实验室按科技厅要求系统填报后提交纸质版报告,其它重点实验室内容要求)(见附件2)。各实验室填报数据应科学准确,研究成果须是实验室签约成员的成果,其中代表性研究成果必须是署名本实验室的成果。实验室年度报告应A4纸双面打印装订。
请于2018年12月22日前将《山东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基本信息表》、《山东师范大学XX重点实验室2018年报》(山东省重点实验室以教育厅)各6份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openg@sdnu.edu.cn
二、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
1、召开范围
根据各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十三五”高校实验室及学校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实验室。
2、会议内容
主要听取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评价实验室2018年度工作和研究成果,对下一步重大学术活动和建设事项进行审议。
3、时间要求
各重点实验室于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工作,并于2019年3月10前提交学术委员会会议报告。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openg@sdnu.edu.cn
联系人:郭鹏 86180920
科技处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