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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0年度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中期考核报告的通知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08:27   发布人:科技处  

各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办字[2020]7号)中期考核在团队设置满两年时进行的要求 ,学校对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6A类和18B类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进行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中期考核报告

2020年度立项建设各创新团队向学校提交中期考核报告、2021年度进展报告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年度计划执行和修订情况、研究进展、建设成效、创新举措及存在的问题、相对应的支撑材料。

二、考核任务指标

  1、以创新团队与学校签订的《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作为主要考核依据,主要内容为:科研项目、成果产出、社会服务、学术交流、工作机制创新和主责单位及团队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等。

2、创新团队考核的成果只能是团队带头人和成员产出的成果,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师范大学。进入团队前和离开团队后的成果不能作为团队考核的成果使用

3、中期考核时,应完成任务书中约定全部任务目标的50%

三、考核方式

创新团队中期考核采取自评与依托院系评价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团队在报告中对立项两年来完成任务情况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自我评价,依托院系给予最后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四、报送要求

各创新团队于20211230日前将学院盖章的考核报告、2021年度进展报告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各一式两份报送长清湖校区文昌楼科技处 414 房间。电子版材料提交:考核报告、支撑材料电子版;2021年度进展报告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书(每个团队的考核报告和支撑材料合成一个PDF2021年度进展报告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书一个PDF,以团队负责人姓名+团队名称命名)提交至邮箱kjc@sdnu.edu.cn

咨询人电话: 李海涛86180034  郭鹏  86180305 

附: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中期考核报告编写提纲

                                    科技处

                                    20211210 

 


关于提交2020年度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中期考核报告的通知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08:27   发布人:科技处  

各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办字[2020]7号)中期考核在团队设置满两年时进行的要求 ,学校对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6A类和18B类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进行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中期考核报告

2020年度立项建设各创新团队向学校提交中期考核报告、2021年度进展报告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年度计划执行和修订情况、研究进展、建设成效、创新举措及存在的问题、相对应的支撑材料。

二、考核任务指标

  1、以创新团队与学校签订的《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作为主要考核依据,主要内容为:科研项目、成果产出、社会服务、学术交流、工作机制创新和主责单位及团队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等。

2、创新团队考核的成果只能是团队带头人和成员产出的成果,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师范大学。进入团队前和离开团队后的成果不能作为团队考核的成果使用

3、中期考核时,应完成任务书中约定全部任务目标的50%

三、考核方式

创新团队中期考核采取自评与依托院系评价意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团队在报告中对立项两年来完成任务情况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自我评价,依托院系给予最后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四、报送要求

各创新团队于20211230日前将学院盖章的考核报告、2021年度进展报告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各一式两份报送长清湖校区文昌楼科技处 414 房间。电子版材料提交:考核报告、支撑材料电子版;2021年度进展报告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书(每个团队的考核报告和支撑材料合成一个PDF2021年度进展报告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书一个PDF,以团队负责人姓名+团队名称命名)提交至邮箱kjc@sdnu.edu.cn

咨询人电话: 李海涛86180034  郭鹏  86180305 

附: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中期考核报告编写提纲

                                    科技处

                                    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