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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的通知
日期:2021年09月28日 12:40   发布人: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办字[2020]7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本年度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遴选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科研创新团队应是一个研究集体,须具有清晰明确的研究主题、科学规范的研究计划和结构合理的研究梯队。团队人数一般57人,且每位教师只能参与1个团队,支持跨单位跨学科组建。团队均以“×××(研究方向)创新团队”命名。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富有创新精神、学术视野开阔、组织协调能力强。A类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备正高级职称,具有科研发展潜力的副高级职称教师也可申报。B类团队带头人职称不限,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所有团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体建设要求见附件1

二、评审程序

创新团队采取学校统筹规划与自由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组建,遴选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鼓励大家组阁揭榜,积极组建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具体流程如下:

1、团队申报。创新团队带头人要组织团队成员,围绕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目标,主动回应理论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制订团队研究计划和建设任务,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交团队带头人所在单位(即团队主责单位)。

2、单位审核。团队主责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所申报团队研究方向、学术价值、建设目标等进行论证、修订后,签署推荐意见。各推荐单位严把质量关,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充分酝酿筛选,并依据申报材料按照团队类别(巅峰团队、A类或B类)分别进行初审排序。

3、材料提交。请于20211012日前将《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签署单位推荐意见的初审排序表提交至学校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具体评审方案另行通知。

5、结果公布。评审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建设计划。

三、相关要求

根据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和综合评价改革精神,今年在原先A类和B类团队基础上,增加“巅峰团队”建设。同时,对我校新立项的A类和B类团队在成果产出上增加省部级科研成果获奖指标任务,请各申报团队在对照《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办字[2020]7号)基础上加入今年对团队立项申报的考核成果要求。

1、巅峰团队。建设期5年,期满绩效考核时须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成功获得A级科技奖励或者A级纵向科研项目立项;由学校给予支持150万,立项后拨付50%,考核合格后拨付另外50%。本年度巅峰团队建设数量为2个左右。(注:前期入选A类团队的也可以申报巅峰团队,建设费用结合前期费用进行补齐。)

 2A类团队。建设期3年,期满绩效考核时须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B级科研成果获奖或者B 级纵向科研项目立项。本年度A类团队建设数量为4个左右。

3B类团队。建设期3年,期满绩效考核时须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C 级科研成果获奖和C 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立项。本年度B类团队建设数量为8个左右。

四、其它事项

1. 成果认定依据山东师大校字〔202169 号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项目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所填报成果应为近五年来取得,本次填报为自201611日起。

2. 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请将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请用A3纸张骑马钉成册,提交1份原件(学院签字盖章)。

2)支撑材料:单独胶状成册,提交1份。包含填报到申报书中的项目、获奖、论著、应用类成果被采纳情况的相关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创新团队成果和业绩的材料。项目、获奖和应用类成果被采纳情况提供立项书(合同书)、获奖证书和采纳证明的复印件,论文提供检索报告及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著作提供封皮和版权页复印件)。

3)汇总表:提交1份(按推荐排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3. 申报材料提交地点: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122办公室

                 长清校区文昌楼417办公室

4. 电子版材料提交:请将申报书、支撑材料电子版(每个团队的申报书和支撑材料合称一个PDF,以团队负责人姓名+团队名称命名)和汇总表提交至邮箱:kjc@sdnu.edu.cn

5. 相关文件解读若有疑问,请及时与科学技术处沟通交流。咨询人电话:   郭鹏  86180305  解婷  86180309

                           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928


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的通知
日期:2021年09月28日 12:40   发布人: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办字[2020]7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本年度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理工类)(以下简称“创新团队”)申报遴选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科研创新团队应是一个研究集体,须具有清晰明确的研究主题、科学规范的研究计划和结构合理的研究梯队。团队人数一般57人,且每位教师只能参与1个团队,支持跨单位跨学科组建。团队均以“×××(研究方向)创新团队”命名。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富有创新精神、学术视野开阔、组织协调能力强。A类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备正高级职称,具有科研发展潜力的副高级职称教师也可申报。B类团队带头人职称不限,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所有团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体建设要求见附件1

二、评审程序

创新团队采取学校统筹规划与自由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组建,遴选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鼓励大家组阁揭榜,积极组建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具体流程如下:

1、团队申报。创新团队带头人要组织团队成员,围绕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目标,主动回应理论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制订团队研究计划和建设任务,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交团队带头人所在单位(即团队主责单位)。

2、单位审核。团队主责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所申报团队研究方向、学术价值、建设目标等进行论证、修订后,签署推荐意见。各推荐单位严把质量关,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充分酝酿筛选,并依据申报材料按照团队类别(巅峰团队、A类或B类)分别进行初审排序。

3、材料提交。请于20211012日前将《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签署单位推荐意见的初审排序表提交至学校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具体评审方案另行通知。

5、结果公布。评审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下达建设计划。

三、相关要求

根据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和综合评价改革精神,今年在原先A类和B类团队基础上,增加“巅峰团队”建设。同时,对我校新立项的A类和B类团队在成果产出上增加省部级科研成果获奖指标任务,请各申报团队在对照《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办字[2020]7号)基础上加入今年对团队立项申报的考核成果要求。

1、巅峰团队。建设期5年,期满绩效考核时须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成功获得A级科技奖励或者A级纵向科研项目立项;由学校给予支持150万,立项后拨付50%,考核合格后拨付另外50%。本年度巅峰团队建设数量为2个左右。(注:前期入选A类团队的也可以申报巅峰团队,建设费用结合前期费用进行补齐。)

 2A类团队。建设期3年,期满绩效考核时须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B级科研成果获奖或者B 级纵向科研项目立项。本年度A类团队建设数量为4个左右。

3B类团队。建设期3年,期满绩效考核时须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C 级科研成果获奖和C 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立项。本年度B类团队建设数量为8个左右。

四、其它事项

1. 成果认定依据山东师大校字〔202169 号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项目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所填报成果应为近五年来取得,本次填报为自201611日起。

2. 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请将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报书》请用A3纸张骑马钉成册,提交1份原件(学院签字盖章)。

2)支撑材料:单独胶状成册,提交1份。包含填报到申报书中的项目、获奖、论著、应用类成果被采纳情况的相关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创新团队成果和业绩的材料。项目、获奖和应用类成果被采纳情况提供立项书(合同书)、获奖证书和采纳证明的复印件,论文提供检索报告及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著作提供封皮和版权页复印件)。

3)汇总表:提交1份(按推荐排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3. 申报材料提交地点: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122办公室

                 长清校区文昌楼417办公室

4. 电子版材料提交:请将申报书、支撑材料电子版(每个团队的申报书和支撑材料合称一个PDF,以团队负责人姓名+团队名称命名)和汇总表提交至邮箱:kjc@sdnu.edu.cn

5. 相关文件解读若有疑问,请及时与科学技术处沟通交流。咨询人电话:   郭鹏  86180305  解婷  86180309

                           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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