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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的通知
日期:2021年06月03日 15:20   发布人:科技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开展 2021 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青创科技计划) 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

     应为我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6 1 1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 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1 1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二)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 40 周岁 (1981 1 1 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2人以上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鼓励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鼓励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新旧动能 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及先进医疗 器械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四)相关要求。

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 学校能落实青创科技计划研究所需要的科研条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创新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限额

根据我校符合年龄要求的博士数量、学校类别、科研基础数据等因素,教育厅综合确定我校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申报限额4名。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

各理科学院根据申报条件、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一个科学技术类团队参加校内遴选,各学院于202167日中午12时前将学院盖章的推荐意见和科学技术类《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一式5份交至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125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239978347@qq.com发送时请注明“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学院+团队带头人”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我校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学校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 5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按申报限额组织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

校内遴选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后,登录教育厅申报系统,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填报账号由科技处分配。

(三)学校审核。

学校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做出对团队提供科研条件和科研环境保障的承诺。

四、有关要求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 3 年。遵循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教育厅形式审查合格后,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 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贾元江、郭 鹏,联系电话:0531—8618030486180305

 

                               科技处

                                 202163


关于申报202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的通知
日期:2021年06月03日 15:20   发布人:科技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开展 2021 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青创科技计划) 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

     应为我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6 1 1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 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1 1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二)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 40 周岁 (1981 1 1 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2人以上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鼓励积极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鼓励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新旧动能 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及先进医疗 器械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鼓励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物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四)相关要求。

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 学校能落实青创科技计划研究所需要的科研条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创新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限额

根据我校符合年龄要求的博士数量、学校类别、科研基础数据等因素,教育厅综合确定我校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申报限额4名。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

各理科学院根据申报条件、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一个科学技术类团队参加校内遴选,各学院于202167日中午12时前将学院盖章的推荐意见和科学技术类《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一式5份交至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125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239978347@qq.com发送时请注明“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学院+团队带头人”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我校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学校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 5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按申报限额组织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

校内遴选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后,登录教育厅申报系统,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填报账号由科技处分配。

(三)学校审核。

学校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做出对团队提供科研条件和科研环境保障的承诺。

四、有关要求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 3 年。遵循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教育厅形式审查合格后,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 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贾元江、郭 鹏,联系电话:0531—8618030486180305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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