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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理工类重大科技成果培育的通知
日期:2020年05月26日 15:21   发布人:科技处  

为全面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争取在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奖励方面取得新突破,科技处拟开展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科研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近五年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成果。

2、在科研及成果转化中,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理论或技术成果,或相关成果在产业中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成果转化效益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申报成果,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承担(或完成)单位,或成果负责人为山东师范大学科研人员(第一完成人)。

二、培育周期及条件保障

1、成果培育周期为3年;

2、培育成果分为重点培育成果(A类)和一般培育成果(B)。学校对培育成果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每个A类成果给予20万培育经费,每个B类成果给予10万培育经费。

3、科技处对成果培育实施全过程跟踪,做好资源调度和服务工作,每年组织评审组对培育对象实行年度考评和动态管理。

三、培育目标

培育期内,申报A类培育的科技成果,需成功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山东师范大学作为第二、第三参与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B类培育的科技成果,需成功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的科技奖励。

四、培育数量及评审办法

1、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实施年申报制度,此次拟确定重点培育成果(A类)和一般培育成果(B的培育数量分别为2项和5项。

2、申报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推荐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材料、应用满两年的佐证材料、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等,论文或专利成果不需要提供支撑材料)。各推荐单位严把质量关,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充分酝酿筛选,并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排序。

3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选培育成果。

4科技处对入选成果将通过学校OA系统公示5,发现学术不端或提供材料不实者,取消资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重大成果培育申报工作,务必传达到每一位教师,本次集中申报后,本年度不再进行补报。各单位65日前将学院领导签字的《山东师范大学推荐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初审排序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长清湖校区文昌楼科技处417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732470600@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婷 程昕 电话:86180309

 


关于申报2020年理工类重大科技成果培育的通知
日期:2020年05月26日 15:21   发布人:科技处  

为全面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争取在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奖励方面取得新突破,科技处拟开展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科研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

1、近五年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成果。

2、在科研及成果转化中,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理论或技术成果,或相关成果在产业中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成果转化效益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申报成果,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承担(或完成)单位,或成果负责人为山东师范大学科研人员(第一完成人)。

二、培育周期及条件保障

1、成果培育周期为3年;

2、培育成果分为重点培育成果(A类)和一般培育成果(B)。学校对培育成果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每个A类成果给予20万培育经费,每个B类成果给予10万培育经费。

3、科技处对成果培育实施全过程跟踪,做好资源调度和服务工作,每年组织评审组对培育对象实行年度考评和动态管理。

三、培育目标

培育期内,申报A类培育的科技成果,需成功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山东师范大学作为第二、第三参与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B类培育的科技成果,需成功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的科技奖励。

四、培育数量及评审办法

1、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实施年申报制度,此次拟确定重点培育成果(A类)和一般培育成果(B的培育数量分别为2项和5项。

2、申报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推荐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材料、应用满两年的佐证材料、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等,论文或专利成果不需要提供支撑材料)。各推荐单位严把质量关,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充分酝酿筛选,并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排序。

3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选培育成果。

4科技处对入选成果将通过学校OA系统公示5,发现学术不端或提供材料不实者,取消资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重大成果培育申报工作,务必传达到每一位教师,本次集中申报后,本年度不再进行补报。各单位65日前将学院领导签字的《山东师范大学推荐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重大科技成果培育初审排序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长清湖校区文昌楼科技处417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732470600@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婷 程昕 电话:8618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