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19〕179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内高校限报1个,教育厅组织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新建工程中心项目重点围绕核心关键领域、新兴空白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与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技。
2.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提建设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学校学科优势特色,新建工程中心不得与学校已有教育部平台重复、雷同。
二、组织申报
请各单位于2019 年6 月16 日前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6份报送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同时发指定邮箱。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海涛80034 郭鹏80920
电子邮件:guopeng@sdnu.edu.cn
附件: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格式).docx
科技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