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签订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日期:2017年11月08日 16:15   发布人:科技处  

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已下达,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开展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项目(除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外)立项任务书须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网址: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进行提交和审核。

       2.项目负责人于1111日—1115日在线填写立项任务书,填写完毕后,提交科技处进行审核。

       3.立项任务书的填报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4.项目批复经费为总经费,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

   根据省科技厅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间接经费比例为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注:不是设备费总和)的20%。具体计算方法为:间接经费=(总经费—设备购置费)/6;其中绩效支出占间接经费的60%,管理费占间接经费的20%,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占间接经费的20%

       5.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立项任务按《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见附件)进行填报。

   任务书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一式三份,经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后,于2017112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0125房间。

:    谢德仁

       联系电话:80024    80921    80034

 科技处

                                          2017118

 附件: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doc

 


关于签订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日期:2017年11月08日 16:15   发布人:科技处  

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已下达,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开展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项目(除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外)立项任务书须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网址: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进行提交和审核。

       2.项目负责人于1111日—1115日在线填写立项任务书,填写完毕后,提交科技处进行审核。

       3.立项任务书的填报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4.项目批复经费为总经费,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

   根据省科技厅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间接经费比例为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注:不是设备费总和)的20%。具体计算方法为:间接经费=(总经费—设备购置费)/6;其中绩效支出占间接经费的60%,管理费占间接经费的20%,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占间接经费的20%

       5.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立项任务按《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见附件)进行填报。

   任务书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一式三份,经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后,于20171123日前报送至科技处0125房间。

:    谢德仁

       联系电话:80024    80921    80034

 科技处

                                          2017118

 附件: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