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17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已经下达(鲁科字【2017】145号)。为确保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书签订实行网上填报与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网上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合同书模板,填好后在个人申报页面“我的项目管理”中上传,待学校和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后,打印书面合同书(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
二、合同书中的内容应与项目申请书及立项通知保持一致。“研究成果”栏中要承诺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重点项目承诺提交省软科学办公室内刊《软科学研究》拟用稿件,一般项目承诺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文章,鼓励出版专著等其它成果形式。研究达到了《关于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的条件后要及时上传结题材料。项目研究期限为2018年6月30日,除特殊原因经申请同意延期外,超过研究期限不予结题。
三、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和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要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资助经费按照批准的数额进行预算,自筹经费必须按照申请时承诺的数额进行预算。省财政补助经费由省财政厅下达经费指标文件,通过国库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或者市财政局。人大立法研究专项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金融研究专项由省金融学会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四、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0号)和《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细则》(鲁科办发【2015】15号)的规定,由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因此,重点项目必须提交科技报告,在签署合同书时,需在“研究成果”栏中承诺严格按照科技报告制度提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呈交的具体流程、格式、要求请登录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电子政务大厅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具体事宜由山东省科技情报院负责。山东省科技情报院对复审合格的科技报告进行统一编码、分类编目、主题标引和全文保存,出具“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项目结题前,如不能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将视为未完成科技报告任务,项目不予结题。
五、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合同书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合同书的内容,对项目进行管理、检查和验收。
六、请项目负责人于10月26日16:00前上传电子版合同书,通过网上审核后,打印纸质项目合同书三份,于10月27日16:00前报送科技处0125房间。
联系人:程昕 李皓 谢德仁
联系电话:80024 80921 80034
科技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