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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通知
日期:2016年01月06日 17:18   发布人:科技处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收支报告”)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在研及前两年结题(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均应填报本报告。

二、年度收支报告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实施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年度收支报告编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认真审核、汇总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年度收支报告编报的真实性、客观性,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坚决杜绝收支弄虚作假。

三、各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决算表》(附件)填报工作,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统一汇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并电子版于2016115日前报送科技处。

四、报表中遇到具体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

 

:程昕  李皓  谢德仁

联系电话:86180024    861809218    6180034

电子邮箱: chengxin@sdnu.edu.cnlihao@sdnu.edu.cn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决算表(已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技处

201616 

 


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通知
日期:2016年01月06日 17:18   发布人:科技处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收支报告”)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在研及前两年结题(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均应填报本报告。

二、年度收支报告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实施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年度收支报告编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认真审核、汇总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年度收支报告编报的真实性、客观性,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坚决杜绝收支弄虚作假。

三、各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决算表》(附件)填报工作,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统一汇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并电子版于2016115日前报送科技处。

四、报表中遇到具体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

 

:程昕  李皓  谢德仁

联系电话:86180024    861809218    6180034

电子邮箱: chengxin@sdnu.edu.cnlihao@sdnu.edu.cn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决算表(已发至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技处

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