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申报政策调整部分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1.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2.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3.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5.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6.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青年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
1.除面上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其中,青年项目从2014年开始在线填写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除签名、盖章页外纸质版本必须与电子文本版本号一致)。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先向所在单位登记姓名、邮箱、手机、职称、学院、申请项目类型,由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于1月20号前报送科技处设立账号。
以下用户不需重新设立ISIS系统帐号: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研或结题);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请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报。请注意,面上项目申报程序与往年相同。仍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即使是第一次申请面上项目,也不需要单位设置ISIS系统账号!
2.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2014年度的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14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请务必查阅)。
3.所有申报项目须提交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律要求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面上项目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科技处将及时根据《指南》修订《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并及时发放给各单位。各单位在递交申请书时务必附每个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4.在线检索在研项目的系统将提前关闭,为保证我校申报书通过限项审查,请各单位按照科技处制定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进程做好院系申报时间安排工作,请将申请项目的电子和纸质材料务必于2014年3月3日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蒋红花 李皓
联系电话:86180024 86180921
科技处
2014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