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文件(国科金发计〔2014〕1号)及通知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报告填写与报送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两份。纸质结题报告内容应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书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二、结题报告填写注意事项
1.结题报告应先在网上提交、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报告提交后,请注意查看系统状态。对存在问题的报告,科技处将在系统中给出修改意见并予以撤回,请按照修改意见要求尽快修改后重新上传,等待单位再次审核。
2.针对结题报告上传后图片无法显示,特别是化学方程转化不正确的问题,建议负责人将图片、公式等转换成JPG,GIF格式再上传。并请在上传后立即自行检查报告格式,如有图片、公式显示不全及时通知科技处撤回修改。
3.填写经费决算表请注意:经费使用情况可通过学校财务管理系统查询,请确保每一项经费支出后都有备注的文字说明。
4.纸质报告提交注意事项:项目负责人请在“项目负责人承诺”、“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说明表”三处签字。“经费决算表”财务负责人、“经费使用说明表”财务部门意见两处请到学校财务处盖财务章。“经费使用说明表”审计部门意见请到审计处审计盖章。
5. 《结题报告》及附件材料要求使用A4纸双面复(打)印一起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结题报告》+附件目录清单+论文成果复印件+其他成果复印件。论文复印件中应将标注资助号的地方用绿色或黄色荧光笔划出来。
6. 考虑到项目结题处于寒假期间,并涉及到财务审计等问题,请项目负责人于1月21日前提交纸质结题报告一式2份到学校科技处,请另提交财务处打印的经费支出明细复印件留存备查。
联系人:蒋红花 李皓
联系电话:86180024 86180921
科技处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