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修改学校科研业绩奖励实施办法的决定》(山东师大校字【2013】68号),经各单位申报、科技处审核,2013年度科研业绩奖励已汇总完毕。现将汇总后的科研业绩奖励明细发放到各单位,进行公示确认,公示期为2014年1月7日至1月10日。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各位教师认真核对自己的科研业绩,并签字确认。公示结束后,请各单位于1月10日下午五点前将签字盖章的科研业绩奖励明细表返还科技处。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可以向我处提出。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6180014 86180024 86180025 86180921
科技处
2014.1.7